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法等政策规定,用人单位的男女职工均应当依法参加生育保险,目的是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。
按照本市政策规定,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、住院分娩、领取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的手术医疗费用。
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只可报销计划生育的手术医疗费用,如输精管结扎术、输精管复通术等医
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,是对职工因怀孕、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导致劳动暂时中断给予的必要经济补偿。
02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?
根据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,参保职工分娩前(含分娩月)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,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;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,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;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,分娩之月后(含分娩月)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,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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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津贴待遇如何计算?
生育津贴=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÷30天×产假天数。
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,用人单位不得克扣;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的,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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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领取生育津贴?由单位还是个人去领取?
生育津贴由参保人所在单位发起申领,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参保缴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,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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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(1)“分娩人员”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:
①登陆“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”,在网站首页的“常用下载”模块,下载、填写并打印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》一式2份。
②定点医院出具的《医学诊断证明书》原件、复印件。
非中文材料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和《医学诊断证明书》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,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③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,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(乡镇)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“生育证明”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《婚姻生育情况证明》(一年内有效)。
(2)“引、流产人员”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:
①登陆“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”,在网站首页的“常用下载”模块,下载、填写并打印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》一式2份。
②定点医院出具的《医学诊断证明书》原件、复印件。
③参保人员《结婚证》原件、复印件。
06申领职工什么时候能收到生育津贴?
根据单位办理申领时选择的发放渠道相应确定。选择用人单位发放的,单位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;选择银行代发的,生育津贴款项于申领次月15日发放到申领职工个人账户。